净元法师:大乘起信论述解

2024-12-21 21:09:472

2净元法师:大乘起信论述解

  净元法师著:大乘起信论述解

  绪    言   佛法贵乎实践,觉证在于理明。如终日谈经解论,而不重行持;或虽朝夕苦修,却于经论弃之不顾,这两者都有偏失,无法获得真正的法益。本论的特色即是解行并进,析理微妙,能令学者心神领会,尤对修行的次第浅深、因缘厚薄、觉性层次,掌握独特的教学要诀,使人按图索骥,随顺而入,的确总摄了如来广大深法无边义。   本论依一心建立二门:心真如门与心生灭门。心真如,是指心性的不生不灭,离言绝相,显现如实空,却又能具足一切的恒沙无漏性功德,契证如实不空。心生灭,是指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的阿赖耶识,为染净所依。不论植众德本,成就佛道;或生起一念无明,造作无量无边的业,都是源自阿赖耶识含藏的业种。因此,在修行的方法上,去染还净的过程,无非将阿赖耶识的生灭业种-我执习气,加以分分断除,使觉性的层次逐渐提升,直到圆满的究竟觉。   智论说:“佛法大海,信为能入,智为能度。”本论为使一切众生常住如来种中,得发菩提大愿,于是融贯了诸经论的精髓,会归以众生心为“法”的奥旨,破种种邪网,出诸佛秘藏,增强众生修行的信心。如文中说:“若有众生欲于如来甚深境界得生正信,远离毁谤,入大乘道,当持此论,思量修习。”菩萨的悲心,殊堪仰止。   爰乃自题一偈,明讲述的愿心:   我今归依此论   终生竭力弘扬   务使大乘真义   重显迷幻娑婆   民国八十五年七月二十日法性宝林沙门净元于圆空寺痴心斋关房 

  第一章 作者、译者、论名  第一节 作者-马鸣菩萨    马鸣菩萨为中印度舍卫国娑枳多人,与贵霜王朝迦腻色迦王同时,约当佛灭后六百年左右。出生时,感动群马悲鸣不已,所以叫“马鸣”。   未出家前,听闻有一位富那奢尊者,道证深邃,识见高远,于是马鸣菩萨就去拜访他,说: “世间言论,我能毁坏,如雹摧草,屈则斩舌。”   此时,富那奢尊者慢条斯理的回答:   “诸佛法中,不出二谛,就世俗谛,假名为我,第一义谛,皆悉空寂。如是推求,我何可得?汝当思惟,定为谁胜?”   马鸣菩萨听了,就开始思惟著:   “世俗谛假,第一义空,如斯二谛,既无所得,如何可坏,我堕负矣!”   后来,富那奢尊者度令出家,并告诸大众说:   “摩诃摩耶经中,如来记云:‘吾灭度后六百年已,诸外道等邪见竞兴,毁灭佛法。有一比丘,名曰马鸣,善说法要,度人无量,降伏一切邪 见外道。’今正是其时也。”   马鸣菩萨接法之后,建大法幢,摧伏异道。造有甘蔗论六百卷、释楞伽经、一心遍满论、融俗归真论、真如三昧论等百余部。因深感诸论“文多义邈,浅识难窥”,便又依据华严、胜鬘、光明、大集、楞伽、璎珞、般若、法华、涅槃等百本经,另造“大乘起信论”,令其义丰文约,解行双备,上中下根,并入法界”。 回上页  第二节 译者-真谛  本论有两种译本,第一种是由南北朝时代梁朝的真谛所译,称为梁译。另一种由实叉难陀所译,称为唐译。今采用真谛的梁译。   真谛,西北印度优禅尼人,婆罗门种,姓颇罗堕。于大同十二年(五四六)抵中国南海,隔两年,来到健康晋谒梁武帝。适逄侯景之乱,便潜行至南方富春,翻译“十七地论”。承圣元年(五五二),又回健康,在正观寺翻译“金光明经”。永定二年(五五八)起,在临川、晋安诸郡停留,从事译经。陈太建元年(五六九)去世,年七十一。   真谛一生所译经论甚多,共有六十四部,二百七十八卷,现仅存三十部。与鸠摩罗什、玄奘、义净,并称四大翻译家。主要译书有:十七地论、决定藏论、摄大乘论、中边分别论等,属于印度瑜伽行派的诸论书;另外,译有俱舍论偈、俱舍论释及大乘起信论等。其中,以摄大乘论的译出,最为真谛所弘通,成为摄论学派的基础。回上页  第三节 论名-大乘起信论   壹、分释   一、大乘-梵语摩诃衍。大,不是与小相对称,是指依众生心所建  立的法,不增不减、无欠无余,平等圆满的意思。本论将大乘的大,分为三义:   “一者体大,谓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减故;二者相大,谓如来藏具足无量性功德故;三者用大,能生一切世间出世间善因果故。”   此纯自理上说,若自菩萨修学大乘法的历程,即事上说,则有七义:   (一)缘大-谓菩萨应以无量修多罗的广大法义为缘。   (二)行大-既能自利,又能利他,妙行具足。   (三)智大-常以智慧观察,了知人法皆无我,于一切境,善能分  别。   (四)勤大-自久远大劫以来,发广大心,精修无间,期登圣果。   (五)巧大-由善巧方便,化导于他,不舍生死,垂形诸趣,于生  死中去住自在。   (六)畏大-智力内充,明了决定,于大众中广说一切法义,既决  定无失,则无所畏惧。   (七)事大-为令一切众生决了其大事因缘,示现于世,演大妙  法,入大涅槃。   乘,指车乘。为能将众生从烦恼生死的此岸,载至涅槃安桨的彼岸,所以叫乘。本论说:   “一切诸佛本所乘故,一切菩萨皆乘此法到如来地故。”   大乘和小乘为世尊入灭后一段时期,由大乘佛教兴起所生的对立名词。一般而言,凡只顾自度,不欲度他的修行人,即被称为小乘;若能发菩提心,修六波罗密行,自利利他的,就称做大乘。实际上,大乘和小乘所见的理都是四谛-苦、集、灭、道,惟一差别的是大乘具波罗密行,小乘没有。这个波罗密行是由发菩提心而来的,释禅波罗密说:   “菩提心者,即是菩萨以中道正观诸法实相,怜悯一切,起大悲心,发四弘誓愿。”   四弘誓愿的根本,依四谛而起:   (一)苦谛-小乘但审察世间真实不虚;大乘则已知世间苦,欲令  一切众生都能离苦得乐,即“未度者令度”,又叫  “众生无边誓愿度”。   (二)集谛-小乘但审察一切苦皆由无明烦恼聚集,当下自能断除  烦恼,这个烦恼就是见思烦恼;大乘除了断见思之  外,为使众生皆能解脱烦恼的束縳,又起所谓的“尘  沙烦恼”和“根本烦恼”,这些烦恼随著度众的逐渐  成就,功德逐渐圆满,一直到成佛,才完全断尽。此  即“未解者令解”,又叫“烦恼无尽誓愿断”。   (三)道谛─小乘的知见但知有三十七道品,不知有六波罗密、十  波罗密;大乘则遍学一切微妙善法,凡能利益众生、  拔众生苦、断众生烦恼的法门,都要摄受无疑,即  “未安者令安”,又叫“法门无量誓愿学”。   (四)灭谛-小乘的自证涅槃,为自己了生脱死。即所谓“心解  脱”、“慧解脱”,“我生已尽,梵行已立,所作已  作,自知不受后有”,其证得的果位名“阿罗汉”,  所了的生死是“分段生死”;大乘是以四无量心垂形  六道,不离生死,不证涅槃,即生死,即涅槃,行十  力、四无所畏、四无碍智、十八不共法,其证得的果  位为圆满的佛果,所了的生死,从分段生死到变易生  死,远离一切迷执,永断根本无明,所谓“大乘菩萨  所入不思议解脱境界,非小乘声闻能知”。此即“未  证者令证”,又名“佛道无上誓愿成”。   本论标举大乘法,是拣别非小乘法,如说:   “所言法者,谓众生心”   当知大乘的法门不只针对个人,而是针对一切众生的。论主发菩提心,说“如是摩诃衍诸佛秘藏”,希望众生“于如来甚深境界得生正信,远离诽谤,入大乘道。”   二、起信-谓于大乘法发起真正的净信。智论说:   “佛法大海,信为能入,智为能度,如是者即是信也。若人心中有信清净,是人能入佛法;若无信,是人不能入佛法。”   “复次,经中说:信为手,如人有手,入宝山中,自在能取;若无手,不能有所取。有信人亦如是,入佛法无漏根力觉道禅定宝山中,自在所 取;无信如无手,无手人入宝山中,则不能有所取。无信亦如是,入佛法宝山,都无所得。”   “佛自念言:若人有信,是人能入我大法海中,能得沙门果,不空剃头染衣。若无信,是人不能入我法海中,如枯树不生华实,不得沙门果,   虽剃头染衣,读种种经,能难能答,于佛法中空无所得。”   可知“信为道源功德母,长养一切诸善根”,但信的层次,与悟境有密切关系:   (一)不信-完全不信佛法,甚乃破坏毁谤,这是一般邪见外道,  或未得熏习佛法的凡夫。   (二)浅信-初入佛门,略闻佛法,知见未明,半信半疑。此指对  于世间出世间的种种因缘果报,及成佛度众等事,尚  未了解,只是仰信佛德,仗佛佛力,谓之浅信。   浅信的信心不坚,如水面浮萍,随风东西;又如泡沬,转瞬即灭。浅信无基,不可凭借。若有隔阴之迷,即丧失一切道业,不复起信。   浅信常与我执相随,由是而生贪、嗔、痴、慢,虽名曰修行,不过是用佛法的名相,加在自己的知见上,与真实的佛法,完全不相应。如能断除我执,则入深信。   (三)深信-若人闻法功深,逐渐熏习,于佛法的知见,能解又能  行,是知此人已得法益,思惟渐清,晰理渐明,即是  深信。   深信虽得解行的一分,但未达澈悟,理明而事不明,时进时退,如遇恶业障道之时,即可能将一切修集的功德隐覆不显,或忽失。   (四)真信-悟由心生,非从解知而得,若人已见诸法如幻,视一  切生灭因缘如掌中珍,证得真如法身,所谓见性成  佛,即是真信。   此指真正的信,一定要觉悟真性的法身菩萨才有。   上述四种信,除不信外,浅信又可分为迷信和正信,如说佛菩萨可降灾降褔,天天都向佛菩萨祈求,即是迷信;相信佛菩萨确实有,其德行和智能值得敬仰,其以慈悲引导众生行善去恶,成就无上佛道,即是正信。依著正信修行,即名净信,所达到的最高境界叫“信成就发心”。本论说:   “信成就发心者,发何等心?略说有三种,云何为三?一者直心,正念真如法故;二者深心,乐集一切诸善行故;三者大悲心,欲拔一切众生 苦故。”   三心齐发,即成就了十信位,如一念心中具足十信功德,则是初发心住。   深信的修行,从初发心住开始,经过十住、十行,到十回向,以修六波罗密行,胜解真如法性,且所修的功德都能离相而不著为主要。本论说:   “于真如法中深解现前,所修离相。”   这种随顺法性的离相法门,成就以后,即是解行发心。   至于真信的成就,叫证发心。本论说:   “证发心者,从净心地,乃至菩萨究竟地。”   证发心功德成满的妙用无穷,能“于色究竟处,示一切世间最高大身”,而其所得的一切种智,“自然而有不思议业,能现十方,利益众生”。   总括而论,大乘起信之理,即是遣除小乘、外道和凡夫的,本论说:   “为欲令众生,除疑舍邪执,起大乘正信,佛种不断故。”   本论欲令众生起何种正信呢?   (一)信根本-即乐念真如为诸法万行的根本。   (二)信佛有无量功德-常念亲近供养恭敬,以发起自己的善根,  愿求得与佛一样圆满的智慧。   (三)信法有大利益-常念精进,修行诸波罗密。   (四)信僧能正修行-对于自利利他的菩萨僧,要常乐亲近,求学  如实的大乘行。   为了成就此四种信心,应依施、戒、忍、进、止观五门而修行,从最初的净信佛法起修,然后生起信可、信求,得成证信,都是信此一心真如所生的三宝。所谓“初心究竟二不别”,即是起信的意思。   三、论-梵语阿毗达磨,意译对法。将经典所说的要义加以分别、整理或解说,称为“论”。作论的人,称为论师。会阅说:   “马鸣大士宗法华、涅槃、楞伽、思益等,百余部实教大乘之所造故,真可谓义丰文约,无法不收。”   又论有广略之分,如大毗婆娑论、瑜伽师地论,为广论,所谓“或有众生,无自智力,因于广论而得解者”;本论乃因应某类根机陋劣的众生,“复以广论文多为烦,心乐总持少文而摄多义,能取解者”,于是“总摄如来广大深法无边义”,而造出这部“略论”。   贰、合释    所谓大乘法,即是指依众生心建立的法。因此,要修学大乘,必先信此“众生心”和“佛心”无别。修行但依此“心”而修,证果所证,也是证此“心”而已。演义说:   “能于现前一念心性,即是绝待圆融不可思议大乘而起信。”   “从自心起信,还信自心,则法界圆融,何疑不破?何执不消耶?如是乃名真正大乘起信也。”  第二章  归敬三宝 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 第一节 三宝的涵义   壹、立三宝的原因     三宝指佛宝、法宝、僧宝。一切论典的开端一定是先归敬三宝,而佛教徒一入佛门,也要归依三宝,此义有三:   一、胜妙义-三宝的威德力能,令众生出离世间的生死杂染,入不  思议解脱境界,是一切法中最殊胜微妙的,非其它外  道神只所可比拟。   二、对治义-天魔外道立天魔、邪法、不净众为三宝,今为使其回  邪向正,及引导一切众生发起正信,而安立三宝加以  对治。   三、承事供养义-佛、法、僧是世间最珍贵的宝物,若能恭敬供  养,其所获褔德不可称量。   由此三义,才有归依三宝的心行,心,仰信三宝的价值,亟欲依赖三宝的救护;行,产生归依三宝的行动,依三宝的教法修持。回上页  贰、诠释三宝     欲了解三宝的涵义,应分从事相和理体来诠释:   一、事相三宝   指化现于世间,作众生归依处的三宝,又可分化相三宝和住持三宝:   (一)化相三宝-佛宝,指释迦牟尼佛在世时从菩提树下成道,至  鹤林入灭,所示现的相状;法宝,指佛于四十五年之间所说  的法;僧宝,指从鹿野苑度五比丘,至游化四方,所度的四  姓出家弟子。   (二)住持三宝-佛灭后,弟子感念佛德,作种种佛相,如木雕、  泥塑、纸绘、石刻等,以供礼敬,为佛宝;结集佛所说的法  为经、所制的戒为律、菩萨依经释义为论,及历代袓师高僧  的著述,载于典籍,流布世间,为法宝;依佛制出家,如实  修行,为僧宝。   化相三宝的核心在佛,因法是佛说的,僧是佛度的。住持三宝的核心在僧,因佛已入灭,而法必得人乃传。一位真正的僧宝,必能续佛慧命,住持佛法而不令灭绝,化相三宝已成了过去的因缘,只有住持三宝永续于世间,若于中有一僧成佛,则住持三宝当下即是化相三宝。   二、理体三宝   指从三宝的道理加以解析,这可分修证三宝和自性三宝:   (一)修证三宝-凡夫于三界中流转生死,若能一念起修,证得一  切种智,即是佛宝;欲证一切种智,必须具足万行法门,才  得成就,是为法宝;迷惑之时,身心染污不净,悟道后,即  成清净自在的僧宝。   又,于修证的过程中,能观之理为佛宝;所观之事为法宝;理事一如为僧宝。这是依“一心真如”起修的“真如三宝”。   (二)自性三宝-自性即是本心觉性,是一切众生本来具足的佛  性。六祖坛经说: “佛者,觉也;法者,正也;僧者,净  也。自心归依觉,邪迷不生,少欲知足,能离财色,名两足  尊;自心归依正,念念无邪见,以无邪见故,   即无人我贡高贪爱执著,名离欲尊;自心归依净,一切尘劳爱欲境界,自性皆不染著,名众中尊。若此修行,是自归依。”   这也是依自性三宝所建立的理体,亦即自性中蕴藏著三宝之理,在于修行人的悟与不悟而已。如一念迷,自性三宝不能显发,就是凡夫;一念悟,自性三宝全体显发,就是佛。是故一切修行,均应“销归自性”。   事相三宝存在现实的世间,理体三宝是对三宝的思惟方式及知见的建立。修行所修,应依事相三宝;所证,即证得理体三宝。没有理体的三宝,事相三宝将危脆不实;没有事相的三宝,理体三宝亦形同虚设。觉证了理与事的一体,便知三宝的立名,不过是权巧方便,而其根本所依即是“一体三宝”。何谓一体三宝?此即任举其一,都具足三宝的功德:   (一)佛宝-佛是觉者,圆备三德,为佛宝;佛于法自在,轨持不  失,为法宝;佛亦僧数,和合无诤,为僧宝。   (二)法宝-诸法的体能出生诸佛,为佛宝;诸法的相,遍满一  切,无欠无余,为法宝;诸法的用,平等无碍,为僧宝。   (三)僧宝-僧是因地的佛,为佛宝;僧能依法修持,自行化他,  为法宝;僧依六和敬而生活,为僧宝。   一体三宝乃依三种假名-佛、法、僧安立,仍非究竟义。若论三宝的本来面目,即本论的信根本-真如,又名“法性”、“实相”。证得真如法性,则三宝皆在一心中得,这才真正理解了三宝的涵义。    回上页  第二节 虔敬归依     (本文)   “归命尽十方:最胜业遍知,色无碍自在,救世大悲者;及彼身体相,法性真如海,无量功德藏;如实修行等。为欲令众生,除疑舍邪执,起大乘正信,佛种不断故。”回上页  壹、分释    一、归命尽十方   将欲说此论文,先应归敬三宝,表示自己所理解的佛法是有所承受的。三宝的归依,并非靠他人来做,而是“自归依”,用真诚恳切的心,把自己的身心一切归向三宝,融入三宝,依著三宝的启导去修行。归依三宝并非只归依示现于娑婆世界的化相三宝及住持三宝,而是归依横遍十方、竖穷三际的一切佛、一切佛所说的法、一切依法修行的僧。义记说归敬有六意:   一为荷恩故-谓若无佛说,法起无由;若无其法,无所生解;若无  僧传,己则不闻。由  此三恩,得成慧悟,今传此法  ,理须念恩致敬。  二请加护故-谓末代浇时,传化不易,若不仰请三宝威力,无由自  通,故须致敬。   三为生信故-谓论主自是不足之人,率已造论,人不信受,要归三  宝,示有宗承,令物生信。   四敬仪故-谓如世间忠臣孝子,凡有所作,先启自君父。今此菩萨  敬重三宝,过于君父,欲作此论,光晖佛日,岂不敬  启?   五表胜故-谓如成实论说,三宝是吉祥境界,标之在首,以显胜  故。   六益物故-谓如杂心论说,为令众生于三宝中发心趣求,信解观     察,供养归依,是故顶礼。”   (一)释“归命”-归,是趣向、依靠。命,是身心性命。将此身  心性命归依三宝,禀承三宝教命,传法利生。   (二)释“尽十方”-此指三世十方。三世是过去世、现在世、未  来世。十方,是十方虚空。尽十方即是总显三世十方无穷无  尽的三宝境界,表示敬心十分广大的意思。   为何要归命尽十方?为何能够归命尽十方?以何归命尽十方?因为一切众生皆有佛性!此众生本具的佛性与十方诸佛相同,只因迷悟有别,所以才有众生与佛的差别相。现在一念始觉生起,了知前非,信敬三宝,即是此佛性的大用。所以是佛性-从始觉到分证觉来归命,而能够归命的,也是这个佛性。裂网疏说:   “以众生现前介尔心性,本自竖无初后,横绝边涯,十方虚空,并不出于介尔心之分际。究竟证此心性者,名之为佛。只此心性,即名为法;   诠此心性者,亦名为法。信解修证此心性者,名之为僧。所以三宝同于心性,尽十方也。”   心性就是佛性、本觉。现前介尔心性,指始觉。佛法僧三宝等于心性,心性全体显发即是一体三宝,所以才要归命尽十方。     二、最胜业遍知,色无碍自在,救世大悲者。   此三句归敬佛宝,言佛的身口意三业殊胜,具足智、断、恩三德。   (一)释“最胜业遍知”-最胜,指佛的智慧最高,为无上正等正  觉。一般的凡夫无智,二乘有一切智,菩萨得道种智,唯佛  所证为一切种智,圆具般若、解脱、法身三种功德,所以是  最胜妙无比。业,是动作、作用,佛的三业动作,能示现、  说法、鉴机,即是最胜业。如本论说:“如来在世,众生利  根,能说之人色心业胜,圆音一演,异类等解。” 遍知,  为一切诸法,悉皆明了,一切众生根性,悉能鉴别。金刚经  说: “一切众生若干种心,如来悉知悉见。”   本论说:   “依无明熏习所起识者,非凡夫能知,亦非二乘智慧所觉。谓依菩萨,从初正信发心观察,若证法身,得少分知。乃至菩萨究竟地不能尽知, 唯佛穷了。”   凡夫之人,终日追逐欲望,被烦恼所系縳,其知见即是妄想执著;外道有六十二见,却都不是正确的知见;二乘虽已断了见思惑,证一切智,但只能了知诸法的空相,不了知诸法的差别相,只算是小智小慧;法身菩萨虽断见思、尘沙二惑,得道种智,能分身作佛,化导众生,但根本无明尚未断尽,即使到了菩萨的究竟地-法云地金刚末后心,仍旧不能尽知。必须一念根本无明断了,超越了金刚末后心,了知一切诸法的空相及差别相,能以利他圆融的妙智,相应八万四千众生的心,善知众生病,善识众生药,随缘应化,才是“正遍知”-一切种智。   此句是赞佛的真如法身,中道实相智,平等无分别。   (二)释“色无碍自在”-色,指佛的色相,大般涅槃经说“佛解  脱有色”,本论赞“如来色心业胜”。无碍即随缘自在,一  般凡夫的诸根及色身,其功能都有一定的分齐界限,譬如眼  能见色,却不能闻声嗅香等;耳能闻声,不能见色尝味等,  而佛的色身可有四种自在无碍:   第一、大小无碍-一一根皆遍法界,而不坏诸根之性,又互不相  杂。   第二、互用无碍-一根能作诸根用,诸根能作一根用,自在相作而  不相妨碍。   第三、理事无碍-现色炳然,却不碍全体性空;全体性空,亦不碍  妙用无穷。   第四、应机无碍-随众生心、众生因缘而应现,一身不分而普现十  方,圆音一演而多机齐应,彼此互不相碍。   此句是赞佛的庄严报身,随类应现,自在无碍。   (三)释“救世大悲者”-佛以三业度化众生,善用四悉檀、四摄  法,及大小、顿渐、偏圆、显密等教法,因势利导,对症施  方。这一切的施设,都是从大悲心流出。大悲心是慈、悲、  喜、舍四无量心的简称,或者用慈悲二字来概括。   慈悲,是佛法的根本精神,因为佛的一举手、一投足,一切的造作,都以慈悲为先导,都由慈悲心流露,所以佛心就是慈悲心。   此句赞佛示现世间的应化身,利他功德圆满。     三、及彼身体相,法性真如海,无量功德藏   此三句归敬法宝,明佛的法身体性,即法性真如,能由身体显相,即无量功德藏。佛是法的创觉者,佛所说的法,可分教、理、行、果四科,今依果法,令知四科都是诠释般若妙智,兼且摄受一切的众生,入佛法大海中。   (一)释“及彼身体相”-身,指佛的法身。体是法身的体性,相  是法身的相状。法身体性为真如平等,不增不减;法身相  状,具足无量性功德。   (二)释“法性真如海”-法性,是诸法的本性,其体为法身。真  如,是真实平等无分别,指法性的内涵。海,比喻法性真如  广阔无边,甚深难测,其所显功德周遍一切。   (三)释“无量功德藏”-藏,是积聚蕴藏义。以法性真如常恒不  变,能满足一切净法,所以是蕴藏著无量的功德。   法宝的由佛宝出,佛与法的合一,使众生起神圣感、恭敬意,而欣慕仰信。    四、如实修行等   此句归敬僧宝,明众生的归依处,除圆具三身的佛宝,及由佛的三业大用所显的法宝,还包括如实修行的僧宝。僧,有凡圣、大小、在家与出家的差别,本论所归敬的僧宝,是通于在家与出家的大乘菩萨僧。   (一)释“如实修行等”-如,是契合;实,是真实。真实的教  法,能契合真实的道理,即是如实。离一切恶法为修,摄受  一切善法为行。修行是因,证道是果,所以,因行的正确与  否,决定道果的大小、偏圆、邪正。等,是概括之词,指  一切的僧宝。   关于大乘菩萨的修行,可分成三类:一、凡位菩萨-即凡夫身的菩萨,此又分外凡位与内凡位,外凡位指五品观行位,谓能信解诸法实相,勤加修行,又能随喜诵讲经论,正确的引导他人修行,以六波罗密为行门,但尚未证得道果的菩萨。内凡位指十信位,谓能渐断见思二惑,得六根清净,但所证的理不深,容易退失,虽得道果,却不牢固。二、贤位菩萨-指十住、十行、十回向三十个阶位,虽已断见思惑,又能伏根本无明,得相似觉,但仍属粗相的理,未能于事上见功,又名地前菩萨。三、圣位菩萨-指十地菩萨,又名地上菩萨。能渐断根本无明,契证法性真如,得随分觉,分身作佛。其究竟地尽,得究竟觉,即是成佛。   如实修行的僧宝,是约圣位菩萨僧而言,不是凡位或贤位菩萨僧。末后加一“等”字,即表示一切的菩萨僧均泛称为僧宝。     五、为欲令众生,除疑舍邪执,起大乘正信,佛种不断故。   为何要归敬三宝?为何要造论?因无始以来,众生长沦六道生死,不得出离,不证涅槃,今造此论,先归敬三宝,以法性真如为根本,即是除疑、舍执、起信,如本论因缘分所明的八种造论的因缘。最后成就了佛种。如劝修利益分说:   “若人闻是法已,不生怯弱,当知此人定绍佛种,必为诸佛之所授记。”   (一)释“为欲令众生,除疑舍邪执”-欲,是志欲、希望如此。  疑,是怀疑、犹豫不决。疑有许多种,如疑佛、疑法、疑  师、疑自、疑因、疑果、疑修行、疑涅槃等。讲义说:“求  大乘者,所疑大端有二:一、疑法,障于发心;二、疑门,  障于修行。   一疑法者,大乘法体,为一为多?若一,则无异法,生佛平等,何必发弘誓愿度生?若多,则非一体,物我各别,如何得起同体大悲?由是疑惑,不能发心。二疑门者,疑如来教门无量,为依何门修行?若要具依,不能顿入;若依一二,何遣何就?由是惑,不能修行。”   此种的疑,将使菩提心不发,不能进趣大乘法门,成就无上佛道。如以觉性层次来说,一般凡夫自是有疑;地前菩萨亦尚且于法有疑,不得真解;地上法身菩萨,能证发心不退,才得真信而无疑。至若禅宗所谓的“大疑大悟”、“小疑小悟”、“无疑不成佛”,并非指对佛法的怀疑不信,而是“大胆假设,小心求证”的实践精神,即对于尚未契证的理,暂不执取,不强迫自己相信,必须要等证得这个理是真实不虚,才起真正的信,这是“信证一如”的具体表现。   邪执,指错误的知见,即由我见所生的各种迷执妄见。如边见、邪见、戒取见、见取见及六师外道的六十二见,又如圆觉经说的“空实无花,病者妄执”、“妄认四大为自身相、六尘缘影为自心相”,此指心相与境界的迷执。本论说:   “一切邪执皆依我见,若离于我,则无邪执。”   (二)释“起大乘正信,佛种不断故”-起,是生起。正信,为遣  除迷信、邪信,所以说是正信。佛种,就是菩提心,因为只  有发菩提心,才能够成佛。   本论的积极目的,是令众生于大乘法中发起正信的心,能自利利他,使佛法的种子常住世间,永不断绝。   归敬三宝的作用在于修行,而修行的首要即是发心。六波罗密多经对于发心有一段十分明确的开示:   “若有善男子、善女人,欲为有情修大乘行,欲度有情至大涅槃,应当先发五种胜心。云何为五?一者,于诸有情普发平等大慈悲心。二者,于一切种智心不退转。三者,于诸有情起亲友想,于险难中誓当救护。四者,常于有情起负债想。五者,恒怀惭愧,何时偿毕?能发如是五 种心者,速能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”   本论将发心分成信成就发心、解行发心、证发心三种,与发五种胜心而修行成就的立意相同。   至于修行的观念可分两种:一是遣除疑执,一是正修行。遣除疑执为对治法门,即对治二见-人我见与法我见;正修行指修施、戒、忍、进、止观五门,及为一些信心怯弱的众生所设的念佛特胜方便。这都须由归敬三宝之时,现前一念心中所起的法性真如作指引,才能成办。

  第三章  因缘分

  第一节 总说五分       (本文)   论曰:有法能起摩诃衍信根,是故应说。说有五分,云何为五?一者因缘分、二者立义分、三者解释分、四者修行信心分、五者劝修利益分。   壹、分释     一、论曰:有法能起摩诃衍信根,是故应说。说有五分,云何  为五?本论的主要内容由此开始,前面加“论曰”,  即“本论说”的意思。   有法,有这样的法门,指一心二门-心真如、心生灭的法。摩诃衍是梵语,意译大乘。因本论的宗旨在使众生于大乘法生起信心,而这个信心必须非常牢固,永不退转,所以叫“信根”。根有二义:(一)能持义,自分不失,即有力有能。(二)二生长义,胜进上求,即破迷解惑,生无漏圣道。佛法的道品中有五根-信、进、念、定、慧,信根,是信三宝、信真如法,如修行信心分所说的“信根本,所谓乐念真如法故”;由信根的增长,才能勇猛勤修善法-进根;忆念善法不失-念根;并使自心定止一处而不散乱-定根;再由定中起观智,如实了知一切法-慧根。   本论说能发起大乘信根的方法,共有五分。分,是部份、品类,五分就是五品、五个章段。究竟有哪五分呢?即因缘分、立义分、解释分、修行信心分、劝修利益分。     二、一者因缘分、二者立义分、三者解释分、四者修行信心  分、五者劝修利益分。   (一)释“一者因缘分”-因缘,指论主造论的原因。一切诸法,  必须有因有缘,因缘和合才能成就。   (二)释“二者立义分”-立义,为标出本论的法义根本。法,指  能出生一切世间出世间法的众生心;义,指法的体相用三  大。   (三)释“三者解释分”-解,分析义;释,说明义。由有法义,  应详细解释,才能令众生因明白而起大乘信根。本论分三种  解释法义的次第,一为显示正义、二为对治邪执、三为分别  发趣道相。   (四)释“四者修行信心分”-有解无行,不能证悟,则信心一定  不固,亦不得增上,所以要发心修习大乘法门-施、戒、  忍、进、止观,及特胜方便的念佛观。   (五)释“五者劝修利益分”-总说大乘法门以后,劝谕众生勤加  修习,能获无量功德,成就无上佛道。回上页   贰、合释   大乘法义繁复,其体即是一心。由一心而生种种的法,所以大乘起信在于信此“一心”。   由一心开二门,即是心的行相。心真如为理,心生灭为事。信真如理,是以真如门中,决定不生不灭,离言说相、名字相、心缘相,毕竟平等,无有变异,为一切法平等的本性。信生灭事,是以生灭门中,因果宛然,有染有净,如说“无明不觉生三细,境界为缘长六粗”,为世间的染因果;说一念始觉,依善知识开导为缘,勤修五门,成就了究竟觉,为出世间的净因果。   信此一心二门的理事因果,需要解行相济,不堕邪执,才能信得真实。所以本论五分的重心,在第三解释分与第四修行信心分。如会阅说:   “分别诸法,令解不谬者,所谓要起修行故也。由行,成于前解;由解,导于所行。令解不成干慧,令行不成邪倒,解行相济,有所至焉。”   此五分辗转相因,一为法不孤起,应机施化,成就了因缘分;二为标纲立要,令识所宗,成就了立义分;三为广释法义,令生正解,成就了解释分;四为建立行门,解行相应,成就了修行信心分;五为举益劝修,导懈引钝,成就了劝修利益分。   若以三分概括,因缘分属序分,中三分属正宗分,劝修利益分属流通分。   第二节 造论的因缘     (本文)   初说因缘分,问曰:“有何因缘而造此论?”答曰:“是因缘有八种,云何为八?一者,因缘总相,所谓为令众生离一切苦,得究竟乐,非求世间名利恭敬故。二者,为欲解释如来根本之义,令诸众生正解不谬故。三者,为令善根成熟众生,于摩诃衍法堪任不退信故。四者,为令善根微少众生,修习信心故。五者,为示方便,消恶业障,善护其心,远离痴慢,出邪网故。六者,为示修习止观,对治凡夫、二乘心过故。七者,为示专念方便,生于佛前,必定不退信心故。八者,为示利益,劝修行故。有如是等因缘,所以造论。”     壹、分释     一、初说因缘分,问曰:“有何因缘而造此论?”答曰:“是  因缘有八种,云何为八?”   因,是内因,指引生结果的内在原因;缘,是外缘,指助成的外在原因。一切诸法皆由因缘的聚散而生灭,由因缘和合,而感得果报。如以无明烦恼为因,以业为缘,即招感三界生死的果,得苦报;以觉性为因,定慧为缘,即招感出世间清净的果,得乐报。   本论因缘的形成,有理事、总别之分。理因缘者,本论的论主为何有此智能造论?   答曰:本论的论主得如实智,能洞澈心源,随众生的根机施设种种教法,如摩诃耶经所说,如来记其灭度后六百年,有马鸣菩萨善说法要,度人无量,降伏一切邪见外道。是知论主以悲智双运显权实并通,致使造论一事,应机而生。   事因缘者,明本论的八种因缘,又可分总相因缘与别相因缘。总相指造论的宗旨,即“为令众生离一切苦,得究竟乐”;别相,指由宗旨列举的任务,一共有七种。     二、一者,因缘总相,所谓为令众生离一切苦,得究竟乐,非  求世间名利恭敬故。   因缘总相,是本论最根本的因缘,这是与菩萨道的本愿相契合的。因为菩萨所行不是为了自己的名闻利养,而是一切为众生。如本论说:   “所谓诸佛如来,本在因地,发大慈悲,修诸波罗密,摄化众生,立大誓愿,尽欲度脱等众生界。”   此即无缘大慈、同体大悲的菩萨精神,而其建立悲愿悲行的原理,是“如实知一切众生及与己身,真如平等无别异”,这与涅槃经所说“一切众生皆有佛性”的道理相同。因为“一切众生皆有佛性”,皆可成佛,菩萨的度众才有必要性。如度众者与被度者的关系,只是施与受的动作,彼此不能产生内心的相应-即菩萨的佛性与众生佛性的契合共鸣,则菩萨道的因缘是无法成立的。   (一)释“一者,因缘总相”-何以名因缘?本论说:“诸佛法有  因有缘,因缘具足,乃得成办。”   从论主的观念里,若非十方诸佛威德加护,岂敢擅自造论?此是因缘之一。   从论主本身来看,若非论主位登法身菩萨,无量劫来修集一切的善法,博通经论,得四无碍智,岂能将佛法义理诠释得圆满无余?此是因缘之二。   若非论主观察众生的执取见爱,而长劫沉沦生死苦海,发大悲愿,岂得造论的动机?此是因缘之三。   这三种因缘由论主的自证体验中,映照于心,成就了因缘的总相。总相,为总摄全体的意思,如由总相细分,即为别相。因缘总相,指总摄造论的源头,以下七种因缘,即是别相。   (二)释“所谓为令众生离一切苦,得究竟乐”-众生,指未成佛  之前的凡夫、二乘、菩萨,音译为萨埵,意译又有含生、含  识、有情。杂阿含经说:   “佛告罗陀,于色染著缠绵,名曰众生;于受、想、行、识  染著缠绵,名曰众生。”   这是指以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五蕴的因缘和合所生者为众生。本论的立场,法界中可分佛与众生两类,如广义而言,佛以清净五蕴为体,亦可称做众生,今不采此说。   苦,是佛教理解世间的思考方式,其涵义与遭逢苦难,或心里的痛苦不相同。它的性质可分为三种-苦苦、坏苦、行苦。苦苦,是于有漏行法中,对不可意的境界产生苦受,这是指心对境的觉受作用;坏苦是于可意的境界起乐受,如毁坏变易之时,即产生苦受,这是指境界转换,从好变坏时,心中所起的觉受作用;行苦为因缘和合所生的法,生灭迁流,逼恼身心,而产生苦受,这是心念自体的无常变化,相应于境界,使境界也生起了无常变化的作用。如就修行中身心的觉受观察,这三苦都是无常,所以“无常故苦”。无常表现于凡夫界的,有生、老、病、死、求不得、爱别离、怨憎会及五蕴炽盛等八苦,属于界内分段生死的苦恼;有二乘及菩萨意识迁流的微苦,这是属于界外变易生死的苦感。佛法讲离苦得乐,离苦即是离分段、变易二种生死所引生的无量苦。   乐,是与苦相对的感受,有人天善果乐、禅定现法乐、解脱涅槃乐。本论的宗旨在使众生获得解脱涅槃乐,不是由修十善业得人天福报的快乐,也非由修禅定的定中得现法乐。解脱涅槃乐为依证果的程度所获得的,这大别可分成二种:一为有余涅槃,指断见思惑,离分段生死所证的境界;二为无余涅槃,指断见思、尘沙、无明三惑,不但离分段生死,亦且离变易生死所证的境界。因为有余尚有变易微苦,不是究竟,只有到了无余,永断根本无明,一切的苦不复生起了,才是究竟涅槃,其所得的解脱涅槃乐,才叫究竟乐。   论主兴慈运悲,即是要令众生离一切苦,得此不退的究竟涅槃乐。   (三)释“非求世间名利恭敬故”-菩萨道的慈悲行,必须从无我  的立场发出,如慈悲有条件或利益交换,就不是真正的慈  悲,而成为邪行了。一般凡夫外道,虽表面上说度众生,但  内心常汲汲于名利恭敬,患得患失,以致烦恼不断,是非纷  起,欲求无上佛道,反堕入了轮回坑中。因此昭明心中的无  私无求,至诚恳切。     三、二者,为欲解释如来根本之义,令诸众生正解不谬故   此下七种,即是别相因缘。本段的因缘,指第二立义分及第三解释分的前二项:显示正义与对治邪执。   (一)“二者,为欲解释如来根本之义”-如来,梵语多陀阿伽   陀、怛他我多,为佛十号之一。佛陀乘如实之道来成正      觉,境智契合,功果圆满,并能示现八相成道,应一切身  度化众生,所以名如来。长阿含经说:   “佛于初夜成最正觉,及末后夜,于其中间有所言说,尽皆  如实,故名如来。复次,如来所说如事,事如所说,故名  如来。”   如来所说的根本之义,即是大乘法,而大乘法的根本为一心二门,此二种门皆各总摄一切法-世间法及出世间法。如来所说的,自是如来的自性流露,亦为如来所依凭的法。从因地起行,到究竟成佛,均离不开此根本的大乘法。   (二)释“令诸众生正解不谬故”-正解,遣非邪解,即由正思惟  所得的正知见。如何能得正解?即应随顺而入。本论说:   “若知一切法,虽说,无有能说可说;虽念,亦无能念可  念,是名随顺。若离于念,名为得入。”   能离相离念作如理思惟,必得如实的真智,这是从显示正义门,直接正解真如法性的方法,即所谓“甚深真法性,妙智随顺入”之意。   不谬,示离过患,指对治邪门。一切的邪执皆依人、法二见而起,人我见是从凡夫位说的,法我见是从二乘位说的,这两种的谬执,使得众生不能证得真实的涅槃,所以必须了知一切的染净诸法都是相待安立,没有自相可说,“从本以来,非色非心、非智非识、非有非无”,即能除灭二见,舍离邪执。     四、三者,为令善根成熟众生,于摩诃衍法堪任不退信故   本段的因缘为解释分第三项分别发趣道相。言证得信成就发心的菩萨,即能住于大乘法中而不退转,逐渐深解现前,离相修行六波罗密,最后,次第证得解行发心及证发心。   (一)释“三者,为令善根成熟众生”-善根,是生诸善法的根  本。成熟,是成就善果的意思。如得佛法的正知见,从初信  位至十信终心-愿心满足,进入初发心住,即为善根成熟的  众生。如本论说:   “有熏习善根力故,信业果报,能起十善,厌生死苦,欲求  无上菩提,得值诸佛,亲承供养,修行信心。”   (二)释“于摩诃衍法堪任不退信故”-摩诃衍法,即大乘法。堪  任,言足够胜任、担当。修行若到了善根成熟,就能入正定  聚,住如来种中,于大乘法起深信心,毕竟不退。  五、四者,为令善根微少众生修习信心故   本段的因缘为修行信心分。修行信心有四种,即(一)信根本-法性真如,(二)信佛有无量功德,(三)信法有大利益,(四)信僧能正修行,即所谓真如三宝。   前述以入正定聚善根成熟众生说不退信,现在为了使未入正定聚善根微少的众生,也能起修行信心,必须明示信心的根源-真如三宝,以引发修行的意念,进而趣向修行。会阅说:   “令信未满者,修行信心,使满足故。”   因为善根微少的众生,久远以来烦恼深重,虽然求大乘法,却时进时退,其根性与发心都不固定,所以特别强调修行信心的重要。  六、五者,为示方便,消恶业障,善护其心,远离痴慢,出邪   网故   上根人发心勇猛,智慧快利,一闻大乘佛法,即刻开悟,成熟善根,入正定聚。其次,未入正定聚的众生可以分三类:   第一类-以真如及佛、法、僧四种信心摄受,能依施、戒、忍、  进、止观五门修行,逐渐成就,这是中根人。   第二类-闻四种信心,于过去世中久习善根,但因现生有恶业障  道,或堕入邪见网中,致不能精进修行。于是施设忏悔法  门,劝令礼拜诸佛、亲近善知识,一切的功德回向无上菩  提,使业障消除,善根增长,这即是下根人。   第三类-过去多生以来,未曾熏习善根,或虽有熏习,唯以散心入  道,不堪为用。今世虽欲修行,但其心志怯弱,对于四种  信心,尚且无法了解,而生出了退转的意思。此时用特胜  方便的法门,教修“专意念佛”,以熏习善根,引发信  心。这是对劣根人所设的不得已的措施。   本段是为第二类下根人作修行信心的因缘。   (一)释“五者,为示方便”-方便是权巧方便。诸佛菩萨为了  因应八万四千众生根机,以方便权智施设三乘法门,令一  切众生随顺此门而入佛法智海。本论为使众生舍邪执、得  证真如法性,亦说有四种方便:一者行根本方便-随顺法  性无所住;二者,能止方便-随顺法性远离诸过;三者,  发起善根增长方便-随顺法性远离痴障;四者,大愿平等  方便-随顺法性而发愿度无量众生。   至于本段因缘的方便,是以发起善根增长方便为主要目的。本论说:“若人虽修行信心,以从先世来多有重罪恶业障故,为邪魔诸鬼之所恼乱,或为世间事务种种牵缠,或为病苦所恼,有如是等众多障碍,是故应当勇猛精勤,昼夜六时礼拜诸佛,诚心忏悔、劝请、随喜、回向菩提,常不休废,得免诸障,善根增长故。”   这即是止恶生善的方便行法。   (二)释“消恶业障,善护其心”-恶业障道是指现生中种种妨  碍道业的果报,如久病、贫困、伤残、富有、邪魔诸鬼之  恼乱、世间事务牵缠等。此时应当勤修供养、礼拜三宝、  赞叹如来、随喜功德、请佛住世、请转*轮,诚心忏悔无  量劫来所造诸恶,一切回向菩提,永无止息。这样,业障  即逐渐消除,即能善加护念修行不退的信心。   (三)释“远离痴慢,出邪网故”-痴是愚痴、慢是贡高我慢、  邪网指邪见如网,令人不得解脱。这是于过去世中谤毁正  法,今生又逢恶知识,或生于邪见外道家,致使虽精勤修  行,却始终不得预闻正法,成就善根,现以种种方便,令  其随顺法性而修行,最后也能与真如相应了。     七、六者,为示修习止观,对治凡夫二乘心过故   止是止息妄念,观是穿灭烦恼。止息妄念即是“止一切境界,随顺奢摩他观义”;穿灭烦恼即是“分别因缘生灭相,随顺毗婆舍那观义”本论说:   “若修止者,对治凡夫住著世间,能舍二乘怯弱之见。若修观者,对治二乘不起大悲狭劣心过,远离凡夫不修善根。”   此说虽针对凡夫二乘,其实是通对一切修行人的。因止观是修行的根本,不论修任何法门,如离开止观的助成,均无成就的可能。所以修止观为普被未入正定聚众生,兼及入正定聚众生的。     八、七者,为示专念方便,生于佛前,必定不退信心故   此段为信心怯弱的劣根人作因缘。前述第三、四、五、六四种因缘为正方便,此为胜方便。为什么要开这个胜方便呢?本论说:   “众生初学是法,欲求正信,其心怯弱。以住于此娑婆世界,自畏不能常值诸佛,亲承供养。惧谓信心难可成就,意欲退者,当知如来有胜方便,摄护信心。”   这个胜方便就是专意念佛。专意为专注一心,不散乱的意思。要如何专念呢?   “如修多罗说:若人专念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,所修善根回向愿求生彼世界,即得往生。”   于此须注意的是,本论的专念,为“一心系念佛之相好功德”,不是念佛的名号,即“观彼佛真如法身,常勤修习”,而且还有“所修善根回向”的行法,所修善根包括施、戒、忍、进、止观五行,这与今人的念佛法门实在大异其趣!有以念佛为上品,其他行门为中下品的,完全与本论相反,更是违背了大乘法义!     九、八者,为示利益,劝修行故   本段为第五劝修利益分作因缘。修行若不得实际利益,孰能起信?孰欲修行?所以为了普度群迷,必须把利益明显的表示出来。本论标举修行的利益,即有“于如来甚深境界得生正信,远离毁谤,入大乘道”、“绍佛种,必为诸佛之所授记”、“所有功德,无量无边”。其次,为了增强信心,知此利益的确真实不虚,结劝一切众生说,过去、现在、未来诸菩萨皆“依此法得成净信”,是故当勤修学,不可懈怠。  

  贰、合释   造论的因缘,已如上述八种,共有一总相、七别相。其实别相尚有开合,所谓“佛说无量无边法,为度无量无边众”,这是指开法;如“佛为方便众生,说有三乘”,这是指合法。又法华经说:   “诸佛世尊欲令众生开佛知见,使得清净故,出现于世;欲示众生佛之知见故,出现于世;欲令众生悟佛知见故,出现于世;欲令众生入佛知见故,出现于世。舍利弗!是为诸佛以一大事因缘故,出现于世。”   佛欲令众生开、示、悟、入佛之知见,而以“无量无数方便、种种因缘、譬喻言辞,而为众生演说诸法”,这些诸法表面上虽分别有三乘,实际上只有一佛乘而已。因为如来虽以大乘法来度化众生,但众生却不能完全接受,所以不得不用“方便力故,于一佛乘分别说三”。这一佛乘即大乘的真实法义,即“如来根本之义”-真如法性,故知别相的合法,最后即会归于一心真如,所谓“八万四千法,究竟一心法”。   造论的因缘所欲明者,亦不过是引导众生“起大乘正信”之后,究竟证得了一心真如,而成就无上的佛道。所以结语说: “有如是等因缘,所以造论。”   论主若非法身菩萨,岂能如斯大悲、如斯大智?况乃“欲令众生离一切苦,得究竟乐”,而与因缘总相相应?     第三节 明相应的根性     (本文)   问曰:“修多罗中具有此法,何须重说?”   答曰:“修多罗中虽有此法,以众生根行不等,受解缘别。所谓如来在世,众生利根,能说之人色心业胜,圆音一演,异类等解,则不须论。   若如来灭后,或有众生能以自力广闻而取解者;或有众生亦以自力少闻而多解者;或有众生无自智力,因广论而得解者;亦有众生复以广论文多为烦,心乐总持少文而摄多义能取解者。如是此论为欲总摄如来广大深法无边义故,应说此论。   壹、分释     一、问曰:“修多罗中具有此法,何须重说?”   修多罗意译为契经,指契理、契机的意思。佛地经论说:   “能贯能摄,故名为经,以佛圣教贯穿摄持,所应说义所化生故。”   这是明众生由圣教的摄持,而不散流于恶趣;佛法的义理由圣教贯穿,而不致散失隐没。   如以佛经写作形式区分,有十二部经,或称十二分教。即:   (一)修多罗-契经,指长行的文体,或称散文。如广义的解释,  是指三藏中的经藏及律藏中的波罗提木叉(戒经),都名修  多罗;如指十二分教之一,即狭义的解释。   (二)祇夜-意译为应颂、重颂,重,是重覆;颂,即韵文的意  思,即与契经相应,以偈颂重覆阐释契经所说的教法,所以  名重颂。   (三)记别-或名记说,音译为和伽罗那。是把简单的做详细的解  说。其后转化成佛对弟子的未来所作的证言,而有“授记”  的意思。   (四)讽诵-音译为伽陀,又名孤起。是一种只有偈颂,而没有长  行的形式,此与祇夜之附于长行后的重颂不同,故称孤起。   (五)自说-音译为优陀那,又名无问自说。即有感而发,不经由  启请及问答的说法方式。所谓“为令当来正法久住、圣教久  住,不请而说”。   (六)因缘-音译为尼陀那,指在某种因缘下,即说出某种经,如  经典中的序品;或由偈所说的因缘故事;或制定戒律的因  缘,所谓“诸所有毗奈耶相应有因有缘别解脱经”。   (七)譬喻-音译为阿波陀那,即以种种因果报应的譬喻,解说法  义。“由譬喻故,本义明净,是名譬喻”。   (八)本事-音译为伊帝目多伽。指记载本生谭及譬喻以外,有关  佛陀与弟子前世的故事,或经中有“佛如是说”开头的。所  谓“诸所有宿世相应事义言教,是名本事”。   (九)本生-音译为阇陀伽,这是佛陀前生的故事。佛陀在因地修  菩萨行的时代,曾做过沙门、婆罗门、国王、大臣等种种人  物,及诸神或许多动物,表现出菩萨六度万行的事迹。所谓  “于是中宣说世尊在过去世彼彼方,若死若生,行菩萨行、  行难行行,是名本生”。   (十)方广-音译为毗佛略,即广说种种甚深的法义,所谓“于是  中广说一切诸菩萨道,为令修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、十  力、无畏、无障智等一切功德,是名方广”。   (十一)未曾有法-音译为阿浮陀达磨,指佛所说的希有、未曾  有、不可思议的事情、所谓“于是中宣说诸佛、诸佛弟  子、比丘、比丘尼、式叉摩那、劳策男、劳策女、近事  男、近事女等,若共不共胜于其余,胜诸世间,同意所许  甚奇希有最胜功德,是名希法”。   (十二)论议-音译为优波提舍,指注释经典的论书,有些经本身  即是论议的形式,这是“引经注经”法,另外有阿毗达磨  论书,即为“依经作论”法。所谓“一切摩呾履迦阿毗达  磨,研究甚深素呾缆义,宣畅一切契经宗要,是名论  议”。   总括十二分教,即是三藏全部,所以通称“三藏十二部经”。至于修多罗常指狭义的经藏而言。   今论主设问说,契经中已具足一切诸法,能满上述八种因缘,又何必令行造论重新阐明呢?此指契经的法义,不论于深度或广度,均超越本论,故实无另造本论的必要。     二、答曰:“修多罗中虽有此法,以众生根行不等,受解缘  别。”   (一)释“修多罗中虽有此法”-前问修多罗中已具有此法,今答  以虽有,即表示肯定其有,亦确信应说。   (二)释“以众生根行不等”-根是根机,行是意行。众生的根机  有利有钝,众生的意行有好乐经或论;有好乐广经广论,或  略经略论,不一而足。所以说“根行不等”。   (三)释“受解缘别”-受是领受,解是理解,众生领受及理解佛  法的因缘不同,加上根机意行的差别,自然影响其对经论的  好恶取舍了。   有许多人研究经论或听经闻法,常谓某经某论较殊胜或为究竟义、为实教;某经某论是伪是劣、不究竟义、为权教。或谓某种法门为顿为圆,某种法门为渐为偏。或自认为较适合某宗派、某法门、较能接受某经论,不适合其他的宗派、法门或经论,诸如此类,都是不知有“根行不等,受解缘别”,而妄以我执去分别取舍所起的。是故,修行人于修行之初,必先知根、行、缘三事,才能以审慎平等的态度去信解佛法,而不致步入邪曲偏见,自是非他的过谬。     三、所谓如来在世,众生利根,能说之人色心业胜,圆音一  演,异类等解,则不须论   (一)释“所谓如来在世”-如来是佛的十一号之一,佛的称号有十一种:   (1)如来-音译多陀阿伽陀,此有二义:一者,从佛立名,即三   世佛所说不变为如,佛依如而来,所以名如来;二者,从理   立名,即诸佛乘如实之道来成正觉。智论说:   “如法相解,如法相说,如诸佛安隐道来,佛亦如是来,更  不去至后有中,是故名多陀阿伽陀。”   (2)应供-音译阿罗诃。此应有三义:   1.一切恶法,佛皆应断。即“外破魔王军,内灭烦恼贼”所  以又名杀贼。   2.寂灭涅槃,佛亦应证。所以又名无生。   3.一切众生,佛皆应化。所以又名安乐。   此供即是供养义。为何名应受供养呢?因佛有上述三应,所以应受供养。大乘义章说:   “如来诸过悉已断尽,福田清净,应受物供,故名应供。”   (3)正遍知-音译三藐三佛陀。即遍知一切诸法如实之相,不增   不减。智论说:   “一切十方诸世界名号,六道所摄众生名号,众生先世因  缘、未来世生处,一切十方众生心相,诸结使,诸善根,  诸出要,如是等一切诸法悉知,是名三藐三佛陀。”   (4)明行足-音译鞞侈遮罗那三般那。此亦有因果二义:   1.从因义解:明是证行、证法,显了无闇;行是教依六波罗  密、戒定慧等诸门起行;足是圆备明行,无有遗漏。   2.从果义解:明是离无明而得智慧明;行是道行圆满;足是  得究竟涅槃果。即具足天眼、宿命、漏尽三明,及身口的  行业圆满不失的意思。   (5)善逝-意译修伽陀。善为好,逝为去,言好来好去,是指如来于“种种诸身三摩提,无量诸大智慧中去。所谓“佛一切智为大军,八正道行入涅槃”,所以名善逝。   (6)世间解-音译路迦惫。即了知众生、非众生两种二间的生灭   无常之道,所谓“二谛诸法,于此悉解”。智论说:   “知世间无常故苦,苦故无我。复次,知世间非有常、非无  常;非有边、非无边;非去、非不去;如是相亦不著,清  净常不坏相如虚空,是名知世间。”   (7)无上士-音译阿耨多罗。无上即诸人天中最胜,无有过此  者。有三种无上:   1.佛所证涅槃无上:凡夫、外道不得涅槃,二乘、菩萨证有  余涅槃,只有佛所证的为无余涅槃。   2.佛教化众生无上:佛以戒定慧教化众生,施设种种的方便  善巧,无人能比。   3.佛所说法无上:一般凡夫外道的法杂染不净,可破可坏,  而佛法真实清净,无可破坏。所以明为无上。   (8)调御丈夫-音译富楼沙昙藐娑罗提。佛现大丈夫相,能以大   慈大悲调御众生,使其不失正道,所以名调御丈夫。智论   说:   “佛成人以三种道,常随道不失,如火自相不舍,乃至灭,  佛令人得善法亦如是至死不舍。以是故,佛名可化丈夫调  御师。”   (9)天人师-音译舍多提婆魔舍喃。佛能示导众生何者应作不应   作,是善是不善,令彼等解脱烦恼,所以名师。又六道皆能   受教,为何独举天人?此因三途恶道受苦报多,没有出离   心,所以能得的法益少,而天道智慧猛利,人道乐因多,得   受法益亦多,佛于此天人中广施教化,因名天人师。   (10)佛-音译佛陀耶、佛陀,简名为佛。佛是一切智人,即自   觉、觉他、觉行圆满,能知见世间、出世间一切诸法,成   就般若、解脱、法身三种功德,非凡夫、外道、二乘、菩   萨可与比拟,所以独受佛名。   (11)世尊-音译婆伽婆。佛备众德,为世人钦仰敬重,所以名世  尊。今说“如来”,是举一名而遍余名,不必一一解释。  如来在世,有三种义:   1.为指十方诸佛应化于娑婆世间,从成道至入灭相。此时一   切众生都同见佛身,同闻佛语。   2.为十方诸佛的报身,只有法身菩萨才能亲见。   3.为十方诸佛的法身,唯佛与佛才能彼此证知。   本论所指为十方诸佛的应化身,若以论主相应世间来说,即是释迦牟尼佛在世的时候。   (二)释“众生利根”-众生的根性有利钝之分,即烦恼轻薄,闻  法立悟的,是利根人;烦恼厚重,不但不能即悟,甚至曲解  佛法,或者虽预闻佛法,却无求法的道心,最劣根的,即是  闇昧无闻的根性,这都是钝根人。   如果值遇佛世,又渴求佛法,勇猛精进,这种人即为真正的利根人。   (三)释“能说之人色心业胜”-能说之人,即能演说佛法的人,  此处专指佛一人。色,指佛的身语动作;心,指佛的智慧。  业,是造作、行为的意思。色心业胜,即佛的身语动作与智  慧都是最圆满殊胜的,如前面归敬三宝说“最胜业遍知”,  是形容心业殊胜,“色无碍自在”,是形容色业殊胜,又如  赞佛的三业大用说“身轮现通、口轮说法、意轮鉴机”,均  同此义。   (四)释“圆音一演,异类等解,则不须论”-圆音,指如来说法  的圆满,此用音声表示,实应包括三业的动作。一,是平等  无分别;演,是说示现。圆音一演,是指如来的演说佛法,  皆由自心中随缘流出,相应一切的众生心,平等无分别。   异类,为不同种类的众生。因众生有根性的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