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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佛群疑(十三)
未来的社会还有人出家吗? 上一条举出《六祖坛经》及《维摩诘经》的例子,可见在家也能修行,修行不一定要出家。由于社会环境的变迁,人类生活方式的转变,想要出家和能够出家的人,必然越来越少。现在,可以有几千几万个人共同工作的工厂和公司,却很难见到几百几千人的出家僧团再现。因为工厂等工作场所的从业人员,都有他们各人的家,家庭生活和工作环境是分开的,在紧张、激烈或单调的工作之余,尚有他们休闲、娱乐等的享受。出家的僧团则不同,从朝至暮,从天黑至天明,日复一日,年复一年,都是生活在清苦、单调、规律、精进、不放逸的状态中,除非具有深厚善根、坚忍毅力和宏大愿力者,否则很不容易适应。 过去,出家的僧众住于深山大泽的丛林之中,不易受到物质世界的诱惑。而今天较大的寺院,都成了观光胜地,寺院的僧侣,不得不和来自各方善男信女,以及观光的旅客有所接触;为了经营寺院,弘扬佛法,也不得不深入民间。因此影响到出家人修道生活的宁静和清净,除僧相、茹素、不结婚和没有个人财产之外,几乎和在家人相似。所以一般根器的人,如果不遇到大善知识的提携、勉励,很难自动发心出家,出家之后,也很难至死不渝。 当然,三世诸佛成佛,都是现出家大比丘相。历史上的罗汉,不论男女,都是出家相,古代各宗祖师,绝对多数也是现出家相的。因为出家的生活方式,依据戒律而住,自然而然可以免除许多的困扰与牵累。对个人而言,能够专精于佛法的修学与福慧的增长;对社会大众而言,可以心无旁顾,全心投入,奉献出自己身心的全部,为佛法的弘扬,对众生的救济,做最大的努力,虽在不休不息的自利利他的生活中,依然可以感受到无牵无挂、自由自在的乐趣。他们不须为明日担忧,不须为出路钻营,他们的生活就是他们的安身立命之处。 因此,只要正统、正信的佛法存在一天,出家之门就永远敞开,出家的路,还是有人走的。纵使不再出现几百几千人的长期共住同修的现象,出家人的踪迹还是不会断。当然,如何在未来社会开发出家生活的环境,需要用我们的智慧做深远的考虑与策划。但是,只要有人以大悲愿心发心出家,他们就会在任何艰难的情况下,披荆斩棘,走出他们的康庄大道。 佛教对于女性地位的看法如何? 佛教称女性为女众,有关女众的地位,常被讨论的例子,是‘八敬法’。依‘八敬法’女众不能独立,必须仰靠男众,不能和男众共住,也不能离开男众太远而住;必须要请男众的长老上座,每半个月为女众说法教诫,女众不能直接在尼僧中受戒,必须通过男众的证明;比丘尼虽然受戒一百年,还要礼拜新受比丘戒的男众。因此,到今天为止,女众在佛教之中,始终没有地位,特别在锡兰、缅甸、泰国等上座部的区域,甚至于不许女众成为比丘尼,只能够成为过出家生活而无法受出家戒的清修女。 可是今天有西方的女众加入佛教的僧团之后,她们已在大声疾呼,而且要求男女平等的权利。她们在东方觉得女性没有地位,回到西方的社会,出家的佛教女性,生活的困难更多,这是一个奇特的现象。因为到西方传佛法的还是以男众为主流,男众并没有一定要歧视女众,可是佛教的传统,如何来突破,这是关键所在。 今天在西方的美国,有一群佛教的女众,出版了一份季刊,叫《Kahawai》的杂志,它的副题是‘女人与禅’(JournalofWomenanden),已经出到第九卷。在锡兰,也有一群女众发心,出版了一种每月通讯,名称叫做《Parappvdvwa》,副题是‘NunsIsland’(尼众岛),已经出到第四卷。其出刊宗旨乃在提高女性在佛教中的地位,以达到男女平等的目的。另一九八七年二月中旬,在印度的佛陀伽耶,也召开了历史性的世界比丘尼大会。 民国七十六年三月在台湾出版的《当代》杂志第十一期,古正美博士写了〈佛教与女性歧视〉专论,说明佛教的女性歧视是出于上座系化地部,例如‘八敬法’和‘女人有五障’,都是化地部所强调的。所谓五障,就是女性不能成佛、不能为魔王、不能为王帝释、不能为梵王、不能为转轮圣王。其证明晚期的大众部、一切有部及初期的大乘空系,对这种观念持有异论。属于一切有部的《佛说龙施女经》,便反对女人的五种障碍说,指出《增一阿含》卷二十二及卷五十,所叙述的女人如佛的姨母大爱道、须摩提等,不但信心十足,而且还以做女人为光荣。空系大乘的《道行般若经》,强烈反对转女身为男身而后成佛的理论。嗣后,《维摩诘经》、《顺权方便经》、《诸佛要集经》、《阿阇贳王阿术达菩萨经》、《大净法门经》、《宝女所问经》、《佛说须摩提菩萨经》及《佛说无垢贤女经》等,都有申张男女无差别论的作用。 事实上,考察佛陀时代的男女观,应该从重视于基本的平等著眼,如罗汉的果位是不分男女的,修学佛法也是男女平等的,佛说一切众生都有成佛的可能,何况是女性。所谓‘佛’就是彻底的解脱者、圆满的智者和无上的济世者,男性可以做到,女性当然也不例外。不过,从女性的生理和心理的考察,我们不能否认,一般女性是比一般男性来得脆弱、优柔且倚赖性重些。所以为了保护女众修道生活的安全,鼓励女众成为佛门龙众,男众应该多尽一分心力协助女众,但这并不等于高压、歧视。如对大比丘尼──佛的姨母波阇波提(即大爱道),比丘大众谁说不敬?在经律中提到,女性是诱发比丘情欲和贪欲的根源,为了防止***中烧,故对比丘们说女身不净,以女身为物件而修不净观。这是在修持过程中,所采的方法及防范措施,未必表示对女性的歧视。 女性之中,也有女中丈夫、巾帼英雄,可是终究没有男性的伟人那么普遍。近代世界高唱男女平等、保障女权,但其效果并不如何的显著。今天全世界一百六、七十个国家之中,女性而成为国家元首的,在数十年来,曾有以色列的梅尔夫人、印度的甘地夫人、现任的英国柴契尔夫人、菲律宾艾奎诺夫人,还有,斯里兰卡也出过一位女性的总统。成为宗教领袖,而为世界知名的,出现过德瑞莎修女,她得到过一九七九年的诺贝尔和平奖。在工商界,据一九八七年五月份的《富比世》杂志(FORBES)的统计,一九八七年美国已有股票上市的八百家公司的首席行政主管中,仅有三位是女性,而我们知道,世界男女人口的比例,几乎是相等的。为什么知名的杰出女性人数,较男性少了许多?问题是由于传统的女性多因照管家庭而成为幕后英雄,但女性本身有著与生俱来的弱点,亦是事实。 我们不要强调佛教男女两性的绝对平等或不平等,应该接受佛的教示,所谓‘法住法位’,各有其立场的本位,各守其分,各尽其责,彼此尊重,互相协助。如果遇到男女四众共同集会的场合,当视会议的性质安排席位,有代性以及有职位上之重要性的女性,应该和男性共同列席于平等的地位。如果是普通一般的仪式场合,男众和女众应该分区而坐。 我另外还有几篇同类的文章,请参考──《佛教制度与生活》所收〈佛教的男女观〉;《学佛知津》所收〈今后佛教的女众问题〉、〈关于女尼的称呼〉、〈比丘尼与八敬法〉。 佛教对神秘现象的看法如何? 神秘现象不一定是宗教才有,不信宗教的人也会发生,只不过他们把神秘现象当做幻觉来处理。至于一般人对于鬼神的现象,仍非常迷惑而不可知、不可捉摸,认为其无,实际是有;认为其有,难得采证。至于宗教徒,不论是什么层次,只要信之虔诚,行之得法,都会有或多或少的感应和通灵的经验发生,从佛教的立场而言,从来也不否定,可是并不重视。 如果有人有了少许的神秘感应,就以为是得了神通或以为是佛菩萨的显圣,那是不正确的。佛与菩萨有应而无相,无相而有力,那就是随机应化的感应作用。但是他们不会采取一定的模式和特定的人做为他们的使者和代表,神应无方,感而遂通,怎么可能有特定的人做为佛菩萨的代表?虽然有佛菩萨的力量通过不同的人及物而表现,此人此物亦不可自视为佛菩萨的自身。 假如有人,不论僧俗、不论佛教徒或外道徒众,自称是佛菩萨的化身,他若不是想以大妄语来搏取利养、恭敬、妄自尊大的名位,就是鬼神、外魔附身、显异惑众。他们虽然也有若干百分比的灵验,但于信仰者的祸福无补,所以,正信的佛教徒不该表现这种身分,也不得信赖表现这种现象的人。 从佛教的史传所见,只有释迦世尊是佛,尚没有第二人自称是佛的例子。如果自称是佛,不论是佛的什么身,都是大妄语,要不便是鬼神附身的现象。表面看,他们是行道救人,事实上是惑乱人心,鼓励社会大众不从事实际的努力,只求幸致的福佑。 至于菩萨也是一样,历史上的菩萨,在佛的时候,只有弥勒,说他是在五十六亿万万年之后,在此世界第二位成佛。其他如观音、文殊、普贤、地藏等并非历史人物,而是由佛介绍而知的大菩萨。另外如马鸣、龙树、无著、世亲等印度的大乘论师,也是后人依据他们的大乘言行,尊敬他们为菩萨。又如中国的天台智者大师,被后人称为东土小释迦,但他自称尚是信位的凡夫;永明延寿禅师,被称是阿弥陀佛化身,那也不是他个人的自述;九华山的地藏,是新罗的王子出家,法名为地藏,后人认为他是地藏菩萨的化身,亦非他自称是地藏菩萨。所以,正信的三宝弟子应该看所有的众生都是未来的佛菩萨,也都是佛菩萨的化现,但他们是凡夫的身分。 如果这些自称是佛菩萨化现的人,能说出你的过去,指示你的未来,甚至于知道你和你的关系人的历史背景,并预言你们未来的发展,也不应为其所惑。鬼神都有这种力量,如果你自己以持咒、修定的努力,也会达到这种目的,但那也不是神通,而是咒力、鬼神的感应,或是差遣鬼神所得的结果,最多是定力的现象。因此,这种人谈未来未必正确,说过去也不会比你自己知道的更为清楚,对过去世那就更渺茫了,准确性到什么程度,连他们自己也不知道。因为凡事不能违背因果,一定要发生的事,鬼神帮不了忙,预知于事无补,只有善恶勤惰的因缘可以改变;若非大善大恶,不能改变定业、定果,只要尽心尽力,为善去恶,行佛所行,言佛所言,学菩萨所学,未来的命运就操之在己。 在人类的一千个人之中,大概有数人,由于过去世的修行力和由于他们是来自有福德的神道,所以有与生俱来的预知力及回忆力,知未来、知过去,在儿童时代特别显著;成年之后,如果生活繁忙和不加理会,这种异能就会渐渐退失;如果蓄意培养和顺其自然,也会成为感通鬼神的媒体,而被称为灵媒或巫者。 现代人由于知识的普遍,教育水平的提高,具有神秘能力的人,现在多半能够运用逻辑和似是而非的科学观点,来说明他们的原理。运用佛学知识、佛教名相,向大众诉说他们神秘力量的实质,而且以神鬼的启示所得的所谓修行方法,称为密法、大法、无上法,用以教导他人修行,也能获得神秘的感应,的确也产生若干的效用。 不过有个共通的后遗症:所谓请鬼容易送鬼难,一旦使用类似的方法且产生反应之后,就必须受神鬼力量的控制,失去自己的自由意志;轻者从表面看还如常人,重者就会变成精神不稳,心态不正,从言语、谈吐和眼神都能表现出异于常人的情态。如果希望脱离控制,往往心不由己,身不由己。如果意志力强,发觉已经误入歧途而想抽身,也会经历一番精神和肉体的煎熬,往往延续到一年、两年才能恢复正常。所以要那些相当深入而沉醉于神秘经验的人脱离歧途,回向正信的佛教,不是不可能,却是相当不容易,这是非常不幸的。 有人虽不自称是某佛菩萨的再来,却宣称直接传承于某佛菩萨的教导和印证,这有三种可能:一种是修行禅定,在定中显现神秘境界;第二种是在梦中显现的梦境;第三种是在清醒状态听到或见到的降神现象。 如果是在定中,一定不是深定,深定非有心、非无心、非有境界、非无境界,不会有佛菩萨出现的情境;这种定境,应于属于类似做梦的状态。人在睡熟而将醒未醒之际会做梦,将要入睡之前也会做梦,但两种梦的性质不一样,前者比较清醒、清楚,后者比较混乱。同样地,定中所见境界则是在散乱心未除、统一心未现,但已经失去现前境界的觉受之时,内心的妄念所造成的一种反射作用。所以,定中所现和梦中所现的佛菩萨,往往并不是来自心外。 另一种类似灵媒所见的降灵现象,是神鬼幻现为佛菩萨形象或者自称是佛菩萨的声音,以光影和音感的幻境当做佛菩萨的示现,如果不具佛法的正知正见,极容易受到这些鬼神的愚弄,而成为鬼神表现灵力的工具。虽然佛经中也说,佛法可由鬼神、天仙等说,如果不与三法印相应,那就不是佛法而是外道。一般的鬼神,假借佛菩萨的名号,所说的种种,虽然也用若干佛学的名词,他们的层次仍不能脱离欲界鬼神的范围。所以,是否属于佛法,应该用三法印──诸行无常、诸法无我、涅槃寂静来印证,这是除烦恼、去执著的。 在《楞严经》、《摩诃止观》等都曾详细地讲到什么是魔境而非正境。这就是为什么禅宗重视传承的原因了,从达磨祖师开始,代代以心传心,而戒律也强调戒体的师师相承;虽然后代有无师而自证,但至少应该与经教相应,与正统的佛法不相违背。有明师求师证,不遇明师则当求经证。否则,纵然自称是佛的弟子,或自己认为是佛教的一支,本质上,还是附佛法的外道。 所谓鬼神,如果他们传播的是正信的佛法,那就是护法神,也可以说是佛菩萨的化现。所以,是否合乎正统的佛法,不在于用鬼神的名字或佛菩萨的名字来说法,而是在于他的知见是否正确,也就是不因人废言,也不因名而不辨邪正。 可用物理现象来解释神秘的经验吗? 所谓物理现象是指物理学上所用的磁场、磁力、电波、电感、光影、光速、热能、气能、气化等的现象和动力。所谓神秘的经验,一般是指灵力的感应、感受,正确的途径是指通过修行的方法,使得心力、体力以及官能等发生超常的作用,也可以指为修行人与诸佛菩萨、诸天鬼神之间的感应作用。 从大体上来说,这种超常作用或超自然的力量,是可以用物理学的观点相互对照来说明的。所以,我也说过神通力的开发,就原则而言,纵然是唯物论者,只要修持得法,也有修成的可能。 若能集中心力至某种程度时,便有转变物象的可能,那即是通过磁波和电波的导向作用,产生一种操纵力量。因为整个的宇宙,就是一个大磁场,任何局部的或各别的物体的存在,都不能脱离整体的系统,这在大环境中,它的方向原是不能够改变的,可只要加上不同的因素,便会发生小小的改变。局部的变化,如果持续不断,慢慢地也可能形成整体方向的改变。 修行者由于各人心力的调整,能够使得在其心力所及范围之内的磁波和电波受到影响,因而改变原来的关系位置,便可能产生他们心中所想像、要求的现象。心力越强的人,影响的范围越广,持续的时间越长,产生变化的功能越多,这就是神足通的力量。但还无人能够以其个人的心力,改变人类的命运和宇宙的自然规律。 至于天眼通和宿命通,就和光、气有关。所谓宿命通,是能知过去,如果能够使得自己离开地球越远,所见地球发生的事物现象,其时光也倒退越久,这是通过光速来看地球。在距离地球三千光年之外的地方,现在看到的就是三千光年以前地球所发生的一切故事。当然,拥有宿命通的人,不必用肉眼,而是用心灵力或感应力,他的敏感度非常人的推理想像所能及。所以,不必真要退到远距离的地方来看过去历史上的现状。 由于光、影错综复杂、变化多端,神通力差的人,不仅看不到非常久远,即使最近的事,也不会看得清皙,只能见其大端,而且影像模糊,唯有诸佛及诸大菩萨,神力无限,方能观照久远且一目了然。又所谓气,是物质现象所产生的动力,气是无色、无臭,但有实质的能量,只要曾经发生过的现象,即有轨迹可循,更可以倒退追踪,所以,宿命通不一定是通过光速距离,此仅藉光速和光年的距离来说明时间例流的原理。 天眼通知未来,也是由于各人所造业力的含蓄所成的种子型态。其种因越强,产生结果的可能越大,前瞻的可能性也越远。这等于从一粒种子看到一栋大树,从一个原子,预见其产生原子能的结果一样。 但是佛法不离因缘的理论,因缘的变化,决定于全体环境的每一个单元,只要任一单元发生变化,未来的整体发展就会跟预期的结果不同。所以,佛虽见众生未来都能成佛,却不能为每一众生授记。如果尚未亲见法性,乃至信心尚未成就,佛□也无法为他预做成佛的记□。所谓记□就是预告某一众生,在经过多少时间,供养、亲近多少尊佛之后,一定成佛。譬如释迦世尊,在未见燃灯佛之前,未曾受到任何佛的授记,长期修行到了燃灯佛的时代,他才被预告成佛的时间。凡夫沉沦生死苦海,头出头没,如处长夜,无有尽期,佛虽有天眼明而无法为他们授记;如果未入忍位,心向未定,每个人的因缘际遇,佛也无法掌握。 因此,虽可以物理现象说明若干神秘效果,但也不可迷信科学万能。因为科学所知的范围,永远是有限的;佛法的修行及其所产生的功能,是无限的。佛的福德无限,智慧无限,若试著用人类现前仅有的科学知识所见的的物理现象,来说明、推测佛菩萨的智慧力和神通力,那就等于以蠡测海、以管窥天。然我们不妨以科学的所知,来方便达成说明大修行者的神秘现象。不过,这是只为了没有内证经验和神秘经验的人做些粗浅的解释,却不可认为科学就真的能够达成说明的目的,否则,就是本末倒置。 今有若干小有神异经验的人士,以科学名词,以及尖端科学的理论和发现,来解释佛经的名词,探讨佛的所见所证。如果说这是一时的方便运用,当然可以;如说那就是佛菩萨的境界,则期期以为不可。 解释佛学,最正确、最安全的,还是以经解经,以佛法解释佛法;否则,不是牵强附会,便是杜撰臆说。有人以他们的第六感所见,假藉科学名词来说明佛学上的神异现象,当然也不正确。所谓:‘唯佛与佛,乃能知之。’诸佛以及诸大菩萨的经验世界,非凡夫所能捉摸,又岂能以小小的神异经验所见,和对区区物理现象的所知,就能来说明诸佛菩萨高妙的神通境界。 应该用科学观点解释佛法吗? 所谓科学,不外是用分析、归纳的推理方式来观察、解释自然的现象,从理论而言,是属于逻辑的范围;从实用而言,是有系统的组织。能够言之成理,属于逻辑的科学;能有实际的功用,则是经验的科学。 不过,逻辑的理论科学不一定能够发展成为实用科学,虽然它是实用科学的基础,却必须通过实验而证明其为可用、可行,才能真正有益于人。因此,科学的昌明,日新月异,经常以新的理念,否定旧的观点;以新的实验,攻击旧的成果,可见它并非最高、最后的真理。 而且,科学中所能够讨论的已知和将知的范围,非常有限,使得即使是最有成就的物理学家,也不得不诉求于不可知的上帝或神的启示,为最高的科学原理,这正是学者们所见的──科学之母是哲学,哲学之母是宗教,宗教才是宇宙的根源、人生的大本。用哲学讨论宗教,已有所不及,何况用科学来探究宗教的奥密。正如梁启超先生所说,佛教非宗教、非哲学、非科学。我们也可以说,佛教涵盖宗教、哲学和科学,但它不即是宗教、哲学与科学;它不反对宗教、哲学与科学,却非宗教、哲学与科学范围所能穷其实际。 今天有人主张在科学文明的时代,应该以科学的角度来介绍佛法,这当然是好事,以科学的知识说明佛法的理论,使得已经信赖科学的人来接受佛法,这无可厚非。不过科学属于自然知识的范围,它只能说明自然现象的千万亿分之一。例如不要说太阳系以外的宇宙群体,尚属不可知的境界,即太阳系内的九大行星,人类对其所知,还是有限。 另外从医学观点来探讨人类身心现象,迄目前为止,西医所及的范围在中医看来,仅仅是解剖物质的死体,而中医也不过探索到人体的气脉──所谓活的肉体现象而已。至于精神病的治疗,还停留在一筹莫展的阶段;对于精神病的患者,除了使用麻醉、镇静的药剂以及禁闭、拘留等方式来控制、约束肉体的行动之外,别无办法。所谓心理治疗,只能使用经验的分析和推理,来给予疏导,但无法深入精神的层面──所谓精神是在物质之内、物质之上的无形而有力的活动。如果使用神鬼咒符等数术来治疗精神病,有其疗效,但其已非科学的范围所及,而被指为迷信的现象。 佛法的化世救人,自始便以心为主,心即是精神,可用烦恼、智慧两个名词来说明。烦恼增加则精神混乱,智慧增加则精神清明;若在精神混乱的状态,任你用任何宗教、哲学、科学的手段来处理,都无法解决其问题于永久,但若能得智慧显现,则一切问题,不论是属于物质范围或精神范围,都将迎刃而解。所以,佛在世时,对于物质世界的自然现象,不多做解释。例如:世界有边无边、世界有始无始等这些问题,在佛看来都与解脱烦恼无关;重要的是如何运用修行的方法来消解烦恼、启发智慧。此所谓智慧,不是认识的分别心,而是无执著的自在心;既然心得自在,尚有什么精神或物质的拘限呢? 在印度时代的佛教,是以精神的心涵盖物质的自然,讲心就已统摄了物质的自然现象。所谓‘万法唯识,三界唯心’,烦恼的心称为识,清净的心称为智,凡是对于任何现象的拘执,都属于烦恼的层次。佛法不重视诸法现象的探究,而是著重于如何转识成智,否则容易本末倒置,执著幻化的现象以为实体。心体无形、无相,亦不离形相;科学仅及于现象,现象多变而恒变,所以科学永远不会成为最后的证明,顶多是在头痛医头、脚痛医脚的情况下向前努力。 正如老子所说:‘生也有涯,知也无涯;以有涯逐无涯,殆矣!’道家是自然主义者,是属于物质的真正的了解者,而佛法认为了解自然也是多余的事,若得心明,自然就在其中;仅仅了解自然而融于自然,也不等于自我中心的执著获得解脱。科学仅及于物质世界的分析和探究,当然无法说明或表达佛法的真谛,但做为方便的教化,科学的态度当然需要。所以,我们开始就说,佛法涵盖了科学,而不受科学所限制。
本文由作者笔名: 于 2024-12-19 19:21:22发表在本站,文章内容来源网络仅供娱乐参考,不能盲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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